香港金融管理局(金管局)注意到,有按揭借款人在未獲得第一承按認可機構事先同意的情況下,以同一物業借取額外按揭貸款的個案。由2017年2月1日起,金管局期望從事按揭貸款業務的認可機構就所有新造按揭(包括加按貸款)的貸款申請,訂購由本處提供的電子提示服務,以加強信貸風險的管理。
每當認可機構已承按的物業有再按押記/按揭文件交付本處辦理註冊時,相關認可機構便會收到本處發出的電子提示訊息。認可機構如欲訂購電子提示服務,必須按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(第486章)的規定,先獲得相關物業業主的書面同意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landreg.gov.hk/lr_news/lr_enews43/tc/service_updates.html